欧亚经济联盟各国已经就联盟内部电子货物贸易协议草案达成一致,旨在制定统一的市场运作要求。协议中规定,有形和数字商品及电子商务服务将在联盟内部自由流动,成员国不得施加未规定的关税和非关税限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将批准一系列超国家规则,包括公开报价、产品卡、订单信息及货物和资金退还等,以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在欧亚经济联盟领土上,将实行统一的14天退货期限标准,并规定限制垃圾邮件和保护个人数据的措施。此外,协议将提供审前争议解决工具,以保护电子商务消费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