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了2024年第5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雾化器作出了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每件0.83至2.62美元(详见附表)。这些涉案产品为个人和家庭用雾化器,涉及南共市税号9019.20.20项下的产品。本案调查的截止日期自2024年3月17日起,可延长最多8个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