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多部门发布了《上海市促进二手车出口的若干措施》。该文件提出,将设立二手车出口专用牌照额度。二手车出口企业可与本市一家上游关联企业,根据出口需求共同向市商务委提交申请书及车辆仅用于出口的承诺书,以申请二手车出口专用牌照额度总量。市商务委在核定专用牌照额度总量后,出口企业可根据实际购入的车辆数量,与上游关联企业共同向市商务委提交申请表,申请使用相应额度。需注意的是,使用出口专用牌照额度登记的车辆不具备在道路上行驶的权限。出口企业必须在车辆登记后15天内办理“转让待出口”手续,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市商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