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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5 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 15 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批复同意在海南全岛,以及秦皇岛市、保定市、二连浩特市、丹东市、滁州市、三明市、开封市、新乡市、鄂州市、邵阳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广安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 15 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统一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同时,撤销此前在海口市、三亚市、阿拉山口市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新设立的综合试验区建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发展,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并且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