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对特定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Including Mobile Phones, Tablets, Laptop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376)作出337部分终裁。2024年8月9日,本案行政法官作出的初裁(No.39)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9,509,273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