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征 “对等关税” 并未公布具体的产品清单,但提到部分商品将豁免适用,包括以下六大类:
受《美国法典》第 50 编第 1702 (b) 条规制的物品,涉及食品、药品及人道主义物资。
已受第 232 关税条款约束的钢铝制品、汽车和汽车零部件。
铜制品、药品、半导体及木材制品。
未来可能被纳入 232 关税条款的所有物品。
金银等贵金属。
美国国内无法获取的能源及其他特定矿物产品。
除开这六大类的产品之外,其他商品都需要加征对等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