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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液产品澳大利亚销售须知

洗手液产品澳大利亚销售须知

更新时间:2024-12-12 18:03:00
澳大利亚 2020 年 11 月颁布新立法,自 2021 年 5 月 24 日起对洗手液及其标签有新强制性规定,适用于所有供应商,速卖通卖家需检查并确保在售洗手液符合规定,否则应从平台删除或不售往澳大利亚,如需更多信息可联系相关机构或参考指定网站。

澳大利亚政府于2020年11月份颁布了一项新的立法——消费品(化妆品)信息标准2020 (Consumer Goods (Cosmetics) Information Standard 2020),该立法将对2021年5月24日起生产的洗手液及其标签实施新的强制性规定,新标准适用于澳大利亚所有的洗手液供应商,包括制造商和零售商。该标准旨在帮助消费者比较不同的洗手液,以便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购买的产品,以及如何安全有效地使用产品。

适用的洗手液产品范围:

新标准中的洗手液指的是一种抗菌的护肤产品:

(a) 包含或产生一种或多种抗菌活性物质;

(b) 以任何方式提出或可能被认为是(无论是由于其提出的方式或任何其他原因):

• 在没有肥皂和水时,可用在手上; • 涂抹在手上无需冲洗;

• 旨在消灭、阻止、使无害或以其他方式对皮肤上的细菌起控制作用的。

(c) 主要活性成分为醇类,包括但不限于酒精(乙醇)、异丙醇和变性酒精。

洗手液产品标签方面的新规定:

(a) 洗手液中的酒精含量必须以体积百分比(V/V),以突出和清晰易读的方式显示在配料表上或者包装容器上

(b) 产品包装容器上必须使用英语显示以下警告信息:

• 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只供外用 • 如果被吞食,请立即寻求医疗救助 • 易燃物品-远离火和热 • 如有皮肤刺激,请停止使用 速卖通卖家应采取什么行动? 销售符合上述洗手液定义的产品的卖家应该检查您的产品是否符合上述“消费品(化妆品)信息标准2020”。如果您的任何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您应将其从全球速卖通网站上删除或促使其不售往澳大利亚。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或澄清,您可以通过澳大利亚安全网站问询通道(www.productsafety.gov.au)与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直接进行联系。 法规依据:有关“消费品(化妆品)信息标准2020”的更多信息,可参考以下网站:Consumer Goods (Cosmetics) Information Standard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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