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 321 条款自 2025 年 1 月 11 日起全面生效。
该条款即 “最低免税申报金额” 规定,其内容包括:
货物价值界定:进口至美国的货物,价值低于 800 美元方可享受免税待遇。
进口主体限定:800 美元的免税额度适用于同一进口人(公司或个人)在同一天的单次进口行为。
运输方式规定:无论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同一进口商的货物合并运输视为一次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