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5年4月5日上周六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时间节点,全球贸易格局迎来了一次极具震撼力的重大变革。当地时间周六凌晨0点01分,对应北京时间4月5日中午12点01分,美国海关人员正式开启了一项备受争议的举措——执行特朗普单方面决策的、针对来自世界众多国家所有进口商品的10%“基准关税”政策。这一关税政策犹如一颗重磅炸弹,迅速在美国各个繁忙的海港、人来人往的机场以及堆满各类货物的海关仓库全面生效,瞬间在原本看似平静的国际贸易领域掀起了惊涛骇浪,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一时间,无数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陷入了紧张状态,纷纷紧急调动专业团队,全方位评估这一政策对自身业务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并且马不停蹄地重新审视现有的供应链体系以及成本结构。许多大型跨国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频繁召开紧急会议,与供应链上下游的合作伙伴密切沟通,试图在这场突如其来的贸易政策变动中找到新的平衡和出路 ,一些企业开始考虑将部分产能转移到其他国家和地区,以规避高额关税带来的成本增加。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在随后发布的公告中宣布,将为相关企业提供51天的宽限期。这一宽限期主要针对美东时间4月6日凌晨0点01分之前已经处于装运过程或者正在转运至美国的货物。不过,这些货物需要满足一个明确的条件,即必须在5月27日之前顺利抵达美国境内,只有符合这一要求,才能成功避免被征收这10%的“基准关税”。这一宽限期的设定,在一定程度上为相关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缓冲和调整时间。许多企业争分夺秒地与物流供应商展开紧密沟通,详细商讨运输方案的优化和调整,力求让货物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通关。一些物流企业也积极响应,调配更多的运输资源,增加航班和船期,以满足企业的紧急需求,甚至有的物流企业专门为受影响的企业制定了个性化的物流解决方案。
在首批遭受这10%“基准关税”冲击的国家名单之中,澳大利亚、英国、巴西、哥伦比亚、阿根廷和沙特阿拉伯等国格外引人注目。令人感到十分诧异的是,回顾去年这些国家与美国的商品贸易往来数据,呈现出的竟然是贸易逆差状态,而非贸易顺差。按照常规的贸易逻辑和经济理论,对贸易逆差国实施如此高额的关税举措显然不符合常理,这一异常行为也引发了国际社会对美国贸易政策背后真实动机和合理性的深度质疑。众多国际经济学者和贸易专家纷纷发表观点,从不同角度分析美国这一政策的潜在影响,以及对全球贸易秩序可能造成的冲击。这些国家的相关产业和企业首当其冲,受到了直接且强烈的冲击。部分企业订单数量急剧减少,利润大幅下滑,面临着严峻的经营困境。一些原本高度依赖对美出口的产业,如澳大利亚的农产品出口产业、巴西的矿产品出口产业等,不得不开始积极寻求新的国际市场和发展出路,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市场调研和业务拓展,试图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
与此同时,美国海关还计划于下周三,也就是4月9日,开启另一轮更为引人瞩目的关税行动——对来自57个较大贸易伙伴的商品征收更高的“对等关税”。特朗普针对主要贸易伙伴所宣布的“对等关税”税率波动范围较大,处于11%至50%之间。这一税率将于美国东部时间4月9日凌晨0点01分正式生效,换算成北京时间则是4月9日中午12点01分。其中,中国商品面临的对等关税为34%,这一举措使得特朗普政府对中国征收的新关税总额攀升至54%。如此高额的关税,无疑给中美之间长期以来紧密的贸易关系蒙上了一层极为厚重的阴影,对两国的进出口企业、相关产业以及广大消费者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许多中国对美出口企业订单量出现大幅下降,企业不得不削减产能,甚至进行裁员以维持生存。而在美国市场,消费者也面临着商品价格上涨的巨大压力,日常生活成本显著增加,一些依赖中国进口商品的美国零售商也陷入了两难境地,要么提高售价失去市场竞争力,要么降低利润苦苦支撑。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在2025年4月4日发布的货运系统消息服务公告里,极为详细地提供了有关“10%基础税率”和“对等关税”的指南。这份指南对于涉及相关业务的各方而言,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它清晰明确了一系列关键规则和要求,这些规则和要求将直接作用于企业的进出口操作流程以及成本核算体系。无论是大型跨国企业,还是中小型贸易公司,都必须依据这份指南来调整自身的业务策略和运营模式,以确保在新的关税政策环境下能够合规经营,避免因政策理解不到位而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argo Systems消息服务于2025年4月5日正式生效。发布这一消息的核心目的在于,针对2025年4月2日发布的行政命令《以对等关税监管进口商品以纠正导致美国商品年度大量且持续性贸易逆差的贸易行为》中对进口商品征收的额外关税,为全球范围内的贸易相关方提供全面、准确且细致的指导。该指南主要适用于2025年4月5日生效的“基准关税”行动,而针对2025年4月9日生效的“对等关税”行动,CBP后续还会发布单独的、更为详细的指南,以便相关企业和从业者能够清晰、准确地了解不同阶段的关税政策细节和具体操作规范。这一系列指南的发布,旨在帮助各方更好地适应新的贸易政策环境,减少因政策不明晰而产生的贸易摩擦和误解,保障贸易活动在新规则下能够有序进行。
美国海关进口指南:
1. 第99章二级分类要求:随着上述行政命令的全面深入实施,自2025年4月5日起正式生效。从这一关键日期开始,申报者在进行相关申报操作时,必须严格报告至少一个与对等关税相关的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第99章二级分类。这就意味着所有进口商品都需要做到精准申报,要么准确申报适用对等关税的HTSUS分类,要么申报商品可免于对等关税的HTSUS分类之一。这一看似简洁的要求,实则对申报者的专业知识储备、业务熟悉程度以及细心严谨程度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研究复杂的关税表,确保每一个申报细节的准确性。一旦申报出现错误,不仅会导致货物通关时间的大幅延误,使得货物长时间滞留在海关,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市场供应,还可能引发额外的罚款和其他经济损失,甚至会对企业的商业信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未来的业务拓展和合作关系。
2. 附加税率:除了特定豁免商品之外,所有在美国东部夏令时2025年4月5日凌晨00:01或之后进入消费环节,或者从仓库提取用于消费的进口货物,均需严格遵守以下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二级分类:9903.01.25,对应10%的额外从价税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等关税规定的附加税率并非孤立存在,它是在原有关税、税款以及其他各类费用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征收的。这无疑给进口企业带来了更为沉重的成本压力,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必须将这部分新增的税率纳入考量范围,重新全面评估产品的定价策略和市场竞争力。对于一些原本利润就极为微薄的企业而言,这一附加税率的实施可能会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使其陷入严重的经营困境,不得不重新审视现有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结构,甚至考虑进行业务转型或者退出市场。一些小型企业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和资源来应对成本的增加,只能无奈地减少进口量,或者寻找其他替代产品,但这往往又会面临新的质量、供应稳定性等问题。
3. 豁免情况:在另行通知之前,对于在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4月5日凌晨00:01或之后进入消费环节,或者从仓库提取以供消费的所有进口商品,并且这些商品需要申报HTSUS分类。如果未申报标题9903.01.25下的二级分类,那么就必须申报以下HTSUS二级分类之一,因为这些分类具体且明确地说明了特定例外情况。根据这些例外情况,税目9903.01.25中的对等关税不适用于免于附加从价税的进口物品。
9903.01.26:加拿大产品:这里所涵盖的加拿大产品,包括根据《美国 - 墨西哥 - 加拿大协定》能够免税入境的加拿大产品。同时,还涵盖了HTSUS第98章第XXIII分章和第99章第XXII分章中所规定的待遇。具体来说,如果物品在9903.01.10至9903.01.15中得到了正确分类,那么就应该根据9903.01.26申报二级分类,从而能够顺利免于对等关税。这对于加拿大相关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关键的政策利好,使其产品能够继续保持在美国市场的价格优势,有效维持市场份额,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发展。许多加拿大企业借此机会进一步拓展在美国市场的销售渠道,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
9903.01.27:墨西哥产品:同样,这一分类下的墨西哥产品包括根据《美国 - 墨西哥 - 加拿大协定》可以免关税入境的墨西哥产品。并且涵盖了HTSUS第98章第XXIII分章和第99章第XXII分章中规定的任何处理方式。当物品在9903.01.01至9903.01.05中被正确分类时,应根据9903.01.27申报二级分类,以此获得免于对等关税的资格。墨西哥企业也能够依据这一规定,大幅减少贸易成本,有力保障对美出口业务的稳定发展,促进本国相关产业的繁荣。一些墨西哥企业开始增加对美国市场的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和销售中心,加强与美国企业的合作。
9903.01.28:在途货物:如果货物在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4月5日凌晨00:01之前就已经装船,并且处于最终运输模式,只要能在5月27日之前顺利到达美国,就将享有51天的宽限期,豁免期限为2025年4月5日至2025年5月27日。这一规定为那些在政策变动前就已安排运输的货物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保障,避免了因政策突然调整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让企业有充足的机会在宽限期内完成货物的交付和清关手续,减少了企业的经济风险和经营压力。许多企业在宽限期内加快货物运输速度,提前准备好清关所需的各类文件和资料,确保货物能够按时通关。
9903.01.29:第2栏费率国家/地区的产品:目前,这一分类所涉及的国家/地区产品仅限于白俄罗斯、古巴、朝鲜和俄罗斯。这些国家的相关产品在进口美国时,适用特殊的关税规则,与其他国家有着明显的区别。这使得这些国家的企业在对美贸易中需要格外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制定针对性的贸易策略,以应对特殊的关税环境。一些企业可能会选择调整产品结构,开发符合美国市场需求且能够享受更优惠关税政策的新产品。
9903.01.30:人道主义援助物资:主要是指由受美国管辖的人捐赠用于减轻人类痛苦的物品,例如食品、衣服和药品等生活必需品和医疗物资。这些物资对于解决人道主义危机至关重要,因此被给予了豁免关税的特殊待遇,以确保能够快速、顺利地抵达需要的地区,及时为受灾民众和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相关组织和机构在运输和交付这些物资时,能够更加高效地完成任务,减少了因关税问题带来的阻碍。
9903.01.31:信息资料:其范围较为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物、电影、海报、留声机唱片、照片、缩微胶卷、缩微胶片、磁带、光盘、CD、艺术品和新闻稿等。这些信息资料对于文化传播、知识交流等具有重要意义,豁免关税有助于促进国际间的文化和信息交流,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增进不同国家和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许多文化企业和媒体机构能够更便捷地开展国际业务,推广本国的文化产品和价值观。
9903.01.32:附件II中列明的特定商品:唯一符合此例外条件的商品,就是附件II中明确列出的商品。企业在进口这些商品时,需要仔细核对附件II的内容,确保商品符合豁免条件,以免误缴关税,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就要求企业在进口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相关政策和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商品的归类和申报要求。
9903.01.33:特定商品:具体涵盖了任何国家的钢铁制品、钢铁衍生物品、铝制品、铝制衍生物品、乘用车(轿车、运动型多用途车、跨界多用途车、小型货车和货车)和轻型卡车以及乘用车(轿车、运动型多用途车、跨界多用途车、小型货车和货车)和轻型卡车的零件;此外,还包括其他任何受第232条关税约束的产品。这些特定商品在关税政策上具有特殊的规定,企业在进出口相关产品时,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对自身业务的影响,准确把握关税要求,合理安排生产和贸易计划。一些钢铁企业和汽车制造企业需要根据关税政策的调整,优化供应链布局,寻找更合适的原材料供应商和市场销售渠道。
9903.01.34:含美国成分的产品:这一分类适用于美国原产成分占比≥20%的产品。对于这类产品,仅对非美国成分部分征收对等关税。这一规定旨在鼓励企业增加美国本土成分的使用,一定程度上推动美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为含有一定美国成分的进口产品提供了相对优惠的关税政策。许多企业为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开始加大在美国本土的采购力度,与美国供应商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促进了美国国内产业链的完善和发展。同时,这也促使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高产品中美国成分的比例,以降低关税成本,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 第98章规定:除了9802.00.80、9802.00.40/.50/.60这几个特定子目外,只要正确申报第98章的商品,就可以免除额外关税。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特定子目下产生的维修、改装等费用,仍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额外关税。企业在申报和操作过程中,需要具备敏锐的政策洞察力和精准的业务判断力,准确区分不同情况,避免因误解政策而导致关税缴纳错误,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一些企业可能需要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或者报关代理,协助其进行申报和税务筹划,确保合规经营。
5. 对外贸易区规定:从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4月9日起开始生效。除了50 U.S.C. 1702(b)涵盖的商品外,其他商品必须以“特权外国身份”进入。并且在最终进口时,要按照入区时适用的HTSUS税率进行征税。这一规定对于对外贸易区的运营和相关企业的进出口操作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企业需要深入研究新规定,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及时调整运营策略和成本预算。一些企业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在对外贸易区的投资计划和业务布局,优化物流配送和仓储管理流程,以适应新的税收政策要求。
6. 退税规定:根据行政命令征收的额外关税,适用于退税政策。这对于符合退税条件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减轻成本压力的重要途径。企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精心准备申请材料,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关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许多企业专门成立了退税工作小组,负责收集和整理退税所需的各类文件和数据,确保退税申请能够顺利通过审核,及时获得退税款项。
7. 小额豁免规定:除非另有通知,否则2025年4月2日行政命令规定的小额豁免,也就是最低限度豁免,将继续适用于标题9903.01.25所涵盖且符合豁免条件的商品。这其中还包括通过国际邮政网络寄往美国的符合条件的商品。这一规定为一些小额进口商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降低了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进口成本,促进了小额跨境贸易的发展。许多从事跨境电商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卖家受益于这一政策,能够更轻松地开展对美贸易业务,丰富了美国市场的商品种类,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8. 申报要求
一般申报规则:对于包含多个HTSUS编号的报关摘要行,CBP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即关税必须与正确的HTSUS进行适当且精准的关联。例如,当条目受9903.01.25的约束时,在将相关信息传输到ACE系统以及生成打印的7501文件时,必须将10%的关税与条目摘要行中的9903.01.25紧密且准确地关联起来。绝对不允许将10%的关税与条目摘要行内不同HTSUS上报告的关税进行合并。此外,在给定的条目摘要行中,多个必需多个必需的HTSUS编号的关税既不得合并,也不能仅在条目摘要行内的一个HTSUS上进行报告。这一规则看似繁琐,但对于保证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至关重要,能够避免因申报混乱而导致的关税计算错误和监管问题。
含美国成分商品的特殊申报(9903.01.34):对于美国含量至少为20%且受9903.01.34约束的商品,为了能够准确报告和支付适用的税率,商品必须分为两行报关摘要。具体来说,对等关税附加税将根据非美国成分进行征收。第一行用于报告美国成分,而第二行则用于报告非美国成分。在第一行(美国成分)中,需要报告1 - 97 HTSUS,并且必须在两行上报告相同的HTSUS,同时要报告原产国,两条线路上报告的原产国必须相同,还要报告HTSUS 9903.01.34,申报总值减去非美国成分的价值,报告产品的总数量以及报告所有适用关税。在第二行(非美国成分)中,需要报告与第一行相同的1 - 97 HTSUS,报告与第一行相同的原产国,报告HTSUS 9903.10.25,申报非美国成分的价值,产品数量填写为零,并报告所有适用关税。这一特殊申报要求虽然复杂,但能够精准地计算和征收关税,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考验着企业的申报能力和财务核算能力。
9. HTSUS申报顺序:当涉及多个HTSUS编码时,申报顺序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首先是第98章(如适用),然后是第99章额外关税编码(如适用),接着是贸易救济措施,其顺序依次为301条款、芬太尼、IEEPA互惠、IEEPA、232或201条款关税、232或201条款配额、第99章替代关税或其他用途编码、其他配额的第99章编码,最后是第1 - 97章商品关税。需要注意的是,商品申报价值应报告在第1 - 97章HTSUS下,除非第98章另有特殊规定。这一申报顺序的明确规定,有助于规范申报流程,提高海关监管效率,确保关税征收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这一顺序进行操作,否则可能导致申报错误,影响货物的通关和贸易的顺利进行。
P.s 具体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而定!欢迎卖家朋友留评探讨!